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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来了!
发布时间:2025-09-0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近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佛府办函〔2025〕103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若干措施》解读如下: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解决涉企行政检查中的突出问题,是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提振企业发展信心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特别强调“要强化执法监督,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2024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对涉企行政检查提出了原则性规定。2025年6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5〕15号),对我省涉企行政检查作出系统部署安排。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涉企行政检查‘亮码入企’试点,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营造‘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优良营商环境”,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市在梳理涉企行政检查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总结本地实践中好的经验,同时吸收借鉴其他省市的先进做法,形成《佛山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从“源头管理、方式优化、实施规范、服务提升、监督强化”五个方面提出20项工作措施,核心内容如下:
从行政检查“资格、事项、标准、计划”4个方面进行规范,具体包括:明确检查主体,严禁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检查;加强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管理,梳理涉企检查事项并动态更新;统一涉企行政检查标准,协调解决不同领域涉检查标准冲突问题,针对广佛跨界区域生态环境治理、道路运输监管等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联合发布统一行政检查标准;加强行政检查计划管理,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并备案,明确检查频次、对象等关键要素。以上内容均需向社会公布,确保行政检查权公开、透明,从源头遏制“乱检查”。
围绕方式优化和降频增效,提出5项措施,具体包括:规范行政检查频次,行政执法主体对同一企业设定的年度频次上限不一致的,按照最低的年度频次上限执行;严控专项行政检查,确需开展的专项检查要拟订计划,经批准后实施;推进“应联尽联”,深化“综合查一次”,依托“粤执法”平台共享检查计划,同一企业相近时间段的多部门检查合并实施;全面推广“综合飞一次”等非现场执法方式,并逐步提高占比;建立完善各执法领域“风险+信用”的分级分类检查制度,提高行政检查精准度。
从“检查程序、入企记录、检查行为、结果处理”4个方面规范实施,具体包括:规范检查程序,检查前需制定方案并报批,实施行政检查等入企活动需通过“亮证入企”等方式记录,对涉及重大权益的检查,实行音像无间断记录,及时告知企业检查结果;规范行政检查结果处理,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坚持教管结合,统筹考虑相关法律规范与行政处罚法的适用关系,确保过罚相当;明确检查行为“禁区”,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八个不得”。
聚焦“监管+服务”,提出3项措施,具体包括:推行“邀约式”检查,探索推进“一业一册”精准告知制度,指导企业依法经营指引;完善减免罚制度;建立经济影响评估,对可能导致企业停产、关闭的重大执法措施,事前评估影响,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冲击。
构建“多元监督+容错机制”,具体包括4项措施: 畅通投诉渠道,联动12345热线、工商联等,快速响应企业投诉;严查“乱检查”,发现乱检查问题线索的,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文书责令行政执法机关自行纠正,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政府督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纪检监察的协作联动;严格行政检查责任追究,建立健全行政检查责任追究、尽职免责机制。
《若干措施》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各项任务要求,立足工作实际、突出佛山特点,体现四个方面特点:
结合司法部有关问题解答,明确除入企行政检查外,其他入企普法、法治体检服务等入企活动也需进行记录;结合省和市的工作部署,增加行政检查“资格、事项、标准、计划” 的公开途径;针对广佛跨界区域生态环境治理、道路运输监管等具体领域,要求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联合发布统一行政检查标准,等等。这些细化举措为各区各部门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工作指引和要求,便于对照落实。
针对我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中排查发现,涉企行政检查仍存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检查频次高”“检查程序不规范”“轻服务”等问题,提出优化涉企行政检查方式,强化行政检查协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优化涉企行政检查服务等系列针对性措施加以规范和改进。
如坚持科技赋能行政执法,深化“综合查一次”制度,充分发挥我市信息化建设优势,依托“粤执法”“双随机”等系统,搭建检查计划共享平台,归集执法主体检查计划数据,推进涉企行政检查“应联尽联”,实施“综合飞一次”,实现企业群众“零打扰”巡查。
推进企业“邀约式”检查,检查人员可现场指导企业进行整改,检查结果不纳入执法程序。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最大限度降低行政执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负面影响。要求依据佛山地方特色、产业结构、行业特点,探索推进“一业一册”精准告知制度,指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以执法服务企业、护航发展。
来源:佛山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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