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南海区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一封信-佛山市南海区丹灶总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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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南海区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5-12-05

各位企业家朋友们: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今年7月,为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放大效应,降低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成本,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实施细则》。现将政策核心信息告知如下,诚邀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一、贴息对象

·制造业企业:在广东省内注册,工商登记行业类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C 制造业” 项下的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在广东省内注册,申请贷款贴息时处于资格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注:贴息申报时,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经营主体,不予发放贴息。

二、贴息范围及时限

·贷款时限:2025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由指定经办银行发放的贷款。

·资金用途: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新增银行贷款,用于建设厂房、购买设备、技术改造、科技研发等方面。制造业企业贷款为固定资产贷款,贷款须投向广东省辖内。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贷款贴息,企业主营业务应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

注:贷款不得用于借新还旧、金融投资、房地产开发等负面清单范畴。

三、贴息标准

·贴息比例: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贴息期为整年的,贴息金额按贷款利息的35%给予补贴;贴息期不足一年的按天计算(贴息时间段的实际付息天数/365)。

·额度上限: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金额最高2000万元,政策执行期内单笔贷款合同可享受不超过1年贴息。

省财政年度贴息对应的贷款总规模,控制在2000亿元以内,三年总规模6000亿元,额度用完即止。

有关政策具体条款、申报材料模板等,请参考《广东省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实施细则》政策原文。

企业家朋友们,政策红利赋能发展,政银企同心共促增长。期待各位把握政策机遇,充分利用贷款贴息支持扩大生产、升级技术、深耕创新。让我们携手并肩,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稳步前行,共同书写南海产业强区新篇章!

佛山市南海区金融行业协会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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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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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工作指引

(2025年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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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金融高新区